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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 Judgment · Bundesfinanzhof ·

BFH X R 8/24:继承后的出资利得按已故出资人的所得征税

摘要

被继承人曾以税收中性出资方式将KG权益换为AG股份,其继承人(一家基金会)在七年锁定期内出售了该股份。BFH在2026年9月22日作出、10月29日公布的判决中认定,追溯产生的出资利得按被继承人的个人税率征税,基金会仅以其继承人身份承担责任。

对您意味着什么

继承源自德国税收中性出资股份的家庭和NRI,应审慎规划七年期限内的任何出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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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译自我们的英文摘要,如有出入,以英文版本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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