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
被继承人曾以税收中性出资方式将KG权益换为AG股份,其继承人(一家基金会)在七年锁定期内出售了该股份。BFH在2026年9月22日作出、10月29日公布的判决中认定,追溯产生的出资利得按被继承人的个人税率征税,基金会仅以其继承人身份承担责任。
对您意味着什么
继承源自德国税收中性出资股份的家庭和NRI,应审慎规划七年期限内的任何出售。
本文译自我们的英文摘要,如有出入,以英文版本为准。
更多动态
- 修订计划未获CoC表决通过后,NCLAT支持IVR Prime IT SEZ破产案重新发布Form-G2026 · NCLAT New Delhi
- 卡纳塔克邦高等法院裁定:GST审计官员不得同时裁决由此产生的税款追缴2026 · Karnataka High Court
- 孟买高等法院撤销未先按Section 144C发出草案裁定即作出的最终评税2026 · Bombay High Court
- 德里高等法院:无视纳税人延期请求作出的GST决定违反自然公正原则2026 · Delhi High Court
- 特伦甘纳邦高等法院:GST官员实施逮捕前必须严格遵守Section 692026 · Telangana High Court
- MAS就金融机构迁移至抗量子密码的指引和时间表征求意见6 Nov 2026 · 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