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
FTA表示,年收入达5,000万迪拉姆(AED)或以上的企业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指定Accredited Service Provider,并须在2027年1月1日前实施电子发票。规模较小的企业须在2027年3月31日前完成指定,并在2027年7月1日前上线。延误(包括逾期指定)将按每月或不足一月处以5,000迪拉姆罚款。
对您意味着什么
在阿联酋设有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印度集团应确认自身收入档次,指定认可服务提供商,并立即规划ERP调整,以避免按月累计的罚款。
本文译自我们的英文摘要,如有出入,以英文版本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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